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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阳工学院教职工文明行为规范



作者:     点击数:     更新时间:2017年03月28日 09:22 




安阳工学院教职工文明行为规范

 

1.爱国守法。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。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,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,依法履行教师职责,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。

2.敬业爱生。忠诚人民教育事业,树立崇高职业理想,以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、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己任。真心关爱学生,严格要求学生,公正对待学生,做学生良师益友。

3.教书育人。坚持育人为本,立德树人。遵循教育规律,实施素质教育,注重学思结合,知行合一,因材施教,不断提高教育质量。尊重学生个性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。

4.严谨治学。弘扬科学精神,勇于探索,追求真理,修正错误,精益求精。秉持学术良知,恪守学术规范。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。

5.服务社会。勇担社会责任,为国家富强、民族振兴和人类进步服务。传播优秀文化,普及科学知识。主动参与社会实践,自觉承担社会义务。

6.为人师表。树立优良学风教风,以高尚师德、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,维护社会正义,引领社会风尚。

7.待人接物,态度谦和,热情周到。对工作事项快速、准确处理,不敷衍、拖延或搁置。接打电话时,应使用礼貌用语,热情耐心。

8.上班时间,坚守工作岗位,不串岗,不闲聊,不玩游戏,不玩手机,不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和视频。节约使用水电和办公用品,倡导低碳办公和生活方式。

9.授课期间,不擅离岗位,不接待来客或接打电话。态度亲切,声情并茂,形成良好的教学风度。按时上下课,维护好课堂教学纪律。

10.诚恳待人,礼貌相处,尊重他人,团结同事。不议论、不传播别人隐私,不诽谤中伤同事。教师之间,不允许言行粗鲁和争吵行为。

11.与学生交往,微笑交谈,平等沟通。不侮辱学生人格,不讽刺挖苦学生,不体罚学生。

12.教师在公共场合,着装要整洁大方,体现职业特点,符合教师身份。不在公共场所进食或吸烟。

13.会议期间,保持肃静,认真听讲,做好会议记录,不随意进出,手机设置为静音或关闭手机,不交头接耳。集体活动,不迟到、不早退。

14.文明出行,自觉学习和遵守交通法规,自觉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。驾车时做到礼让行人,不抢占道路,不乱扔垃圾,不随意超车,不接打电话。

15.遵守卫生公约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,保持居住环境的清洁,维护公共秩序。注意防火防盗,离开房间时要关闭所有电器,关好门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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